第(3/3)页 多条疑点联合在一起,在司法上完全能组成‘故意’! 最关键的是...... 正当防卫有个潜规则,那便是,虽然法例上写着‘对等行为’,如别人打你一巴掌,你也只能回一巴掌的类似回合制行为。 但实际上,在法院审理案件时...对等并不构成。 也就是,别人将你打成轻伤,而你反击时,只能将对方打成微伤或是无伤,如此,才构成正当防卫! 如果超出,甚至是对等,那基本也是防卫过当和互殴二选一。 “呼...第二检察部的第一办案组组长......” 徐德看着胡广眸光闪烁,对方的能力确实强劲,一番你来我往之下,他的精神竟有了稍稍疲惫的感觉。 反观对方,两人轮换,大脑思维依旧冷静。 这就是没有团队,只有个人的弊端,对方拖时间都能耗死你! 但...这不代表能拖死徐德! “请问公诉方,被告人的个人态度,是否可以通过其余连贯性行为进行佐证!?” 徐德忽的话锋一转,反问了对方一句。 王巍顿了顿,眉头皱起,思索片刻,还是点点头,道:“是。” 如果否认,那公诉的依据立不住脚跟。 而如果赞同...... “好!” 徐德没有犹豫,图穷匕见,他话锋一转,重新提出一个,第一次审理时,没有人深究的刁钻角度。 那便是...... 师夷长技以制夷! “审判长。” “根据公诉方所说,案件可根据连贯性从而进行武断的话.....” “那么,在案件发生导致致死缠斗后,被告人王强身上却遭受到严重的创伤、淤青、擦伤!” “反观死者李二牛身上,仅有会导致被告人‘致死’的侵害行为、所导致自害死亡的致死伤,没有其余淤青!” “那么。” “这条客观证据,是否能能证明我方没有宣泄情绪等过当进行‘追击!?.” “并且......” 下一秒,徐德开口,说出一句十分反常理、反逻辑的话。 “被告人王强,在案发后,他并非被逮捕,而是......” “自首!” 自...自首? 刹那间,现场众人沉默住。 紧接着,所有人脸上流露出错愕,纷纷交头接耳的低语。 他们想起来了。 想起来,第一次审理时,徐德确实提出过被告人自首。 但当时所有注意力却都被‘见义勇为’所抢走,所以并未多在意,只当是对方趁着时间不足,能说多少说多少。 可眼下来看,对方好像是认真的,但若是如此...... 自首? 现场存在七名警察,甚至其中一人还鸣枪警告,这也能算自首!? “请问公诉方,两条客观存在信息进行联合......” 徐德眼眸沉了沉,面无表情,眼中透露出一丝理智的冷静。 “是否能证明被告人主观无侵害恶意、无追击故意、且态度良好、打消故意嫌疑!?” 话音落下。 整个现场陷入一片诡异的安静,久久没人能开口说话。 直到...... 恍惚间。 公诉席愣神的二人喉咙一滚,回过神来,紧接着一道声音骤然响起。 “异议!!!” 检察官胡广猛地站起身,他双眼紧盯徐德,好似要将对方看透。 一双手猛地拍在桌上,发出响亮的‘砰’声。 “辩护方,案发后,现场已被控制,且现场存在至少七名警察,被告人与警方相距不足两米,所以,被告人王强......” “绝非自首!” 自首?七名警察+鸣枪...... 胡广就不信,徐德真能找到一个,在这种条件下还能组成自首的视角! 第(3/3)页